关于征集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合作企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4 11:40:16

  JN江南核心提示:为广泛吸收社会力量参与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筹办和举办工作,围绕“办出水平、办出成效、越办越好”的整体要求,现正式启动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合作企业(以下简称“合作企业”)征集工作。有意向合作的企业可以参加此次征集活动,向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和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进博局”和“国展中心”)递交意向文件及本征集公告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世界食品网-)

  为广泛吸收社会力量参与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筹办和举办工作,围绕“办出水平、办出成效、越办越好”的整体要求,现正式启动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合作企业(以下简称“合作企业”)征集工作。有意向合作的企业可以参加此次征集活动,向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和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进博局”和“国展中心”)递交意向文件及本征集公告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一)征集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有意向成为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合作企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应征人”)。

  (二)征集类别:饮品、食品茶歇、寄递、接待用车、文具礼品、家具家居、摄影摄像、办公耗材、信息化服务及设备、新媒体编辑等。

  (四)权益回报:根据合作内容可享受进博局和国展中心授予的一系列相关权益。

  1、合作期限:根据企业规模和行业特性,核心支持企业的合作期限原则上为合同或协议生效之日起三至五年(期满当年的7月31日止);支持企业及合作商的合作期限原则上为合同或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

  (一)应征人可向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提供现金等价物(包括产品、服务和技术),应满足大会所需的最低要求,具体如下:

  (二)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及相关许可;

  (六)应征人承诺并保证,无论是否实质参加本次征集活动,都不会泄露任何进博局或国展中心认为将对本次征集活动产生实质影响的保密性信息,不会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形式对是否响应本征集公告及是否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进行商业性宣传,或者暗示与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支持计划存在任何关联。

  (二)应征人向进博局和国展中心提交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合作企业应征意向文件(以下简称“意向文件”);

  1、意向文件格式文本的获取:意向文件的格式文本可在进博会官方网站()或发送邮件至获取。

  2、意向文件的递交:意向企业应于2024年5月31日17:00前(含),将电子版发送至,逾期不予受理。

  (三)进博局和国展中心根据意向文件提交的情况,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后续征集工作。

  进博局和国展中心(上海)对本次征集活动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和决定的权利。

  附件: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合作企业应征意向文件(点击文末“阅读原文”链接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