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g视讯(中国)有限公司官网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肿瘤精准放射治疗业务及阀门管件业务,其主要业务模式和产品情况如下:
公司以全资子公司成都永和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肿瘤精准放射治疗领域的战略发展支撑平台,围绕医学影像诊断、精准放射治疗业务,在全国省会级城市及重点城市开设以肿瘤精准放射治疗为服务核心的肿瘤连锁型专科医院,以服务健康为宗旨,为患者提供肿瘤筛查、治疗、康复于一体的综合诊疗服务。
公司围绕肿瘤精准放射治疗产业进行资源整合,主要通过“外延式并购+内生式增长”夯实产业基础,通过多点布局,稳步做大肿瘤精准放射治疗连锁型专科医院。同时,公司旗下医院配置了全球先进的医学影像诊断设备及全球先进的肿瘤精准放射治疗设备,如PET-CT、3.0T核磁共振、128层断层螺旋CT、头部伽玛刀、体部伽玛刀、直线加速器等,能为肿瘤患者带来更精准的放射治疗效果。
(1)达州医科肿瘤医院:达州医科肿瘤医院位于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是四川省、达州市医保定点医疗单位,是达州地区首家肿瘤专科医院,填补了达州地区肿瘤专科医院市场空白。医院以肿瘤精准放疗为服务核心,集肿瘤诊断、肿瘤治疗于一体,能够全面开展医学影像诊断、肿瘤放射治疗、化疗、热疗、靶向治疗等治疗手段,能够针对不同肿瘤病患提供最优的治疗方案。达州医科肿瘤医院已与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达州市中心医院签署了《达州市中心医院医疗联合体协议》,双方主要在医疗品牌、双向转诊、“医教研”共建共享、推进落实分级诊疗政策方面进行全方位合作。
(2)昆明医科肿瘤医院:昆明医科肿瘤医院位于昆明滇池核心度假区,地理位置优越,是云南省、昆明市医保定点医疗单位,是昆明地区首家以肿瘤精准放射治疗为主的股份制专科医院。医院集肿瘤筛查、治疗于一体,能够全面开展医学影像诊断、肿瘤放射治疗、化疗、热疗、靶向治疗等治疗手段,为各类型肿瘤的诊断及综合治疗提供优质、全面、专业的医疗服务。昆明医科肿瘤医院已与三级甲等肿瘤专科医院云南省肿瘤医院(昆明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云南省癌症中心)签署了《云南省肿瘤联盟医院合作协议书》。云南省肿瘤医院将在技术支持与人才培养合作、信息数据共享应用合作、双向转诊服务合作、肿瘤标本库建设及肿瘤分子基因检测合作、肿瘤影像数据库建设合作、医院宣传方面与昆明医科进行全方位合作、指导与支持。
(3)西安医科肿瘤医院:西安医科肿瘤医院位于西安市中心城区莲湖区,系陕西省、西安市医保定点单位。医院拥有成熟的医院运营团队、优质的专家团队、先进的精准放疗设备,具备较大的竞争优势,可开展全身各部位肿瘤诊断、肿瘤综合治疗(放疗、化疗、热疗、靶向治疗等)。西安医科肿瘤医院已与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西安大兴医院签署了《医疗联合体协议书》,双方主要在医疗技术指导、医疗人员的培训和培养、学术交流、双向转诊、远程会诊等方面开展合作。
(4)凉山高新肿瘤医院:凉山高新肿瘤医院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该地区是全国最大的彝族聚居区和四川民族类别、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地区,医院系当地唯一一家民营二级乙等肿瘤专科医院,也是凉山州、西昌市医保定点单位,医院已在当地经营数年,医疗资源可辐射整个凉山州。医院目前可开展全身各部位肿瘤放射治疗、化疗、靶向治疗、热疗,介入治疗,影像诊断等,医院拟引进更先进的肿瘤精准放射治疗设备,拓展精准放射治疗服务,公司有信心将医院打造成当地综合实力强劲的肿瘤诊疗专科医院。凉山高新肿瘤医院已与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西昌市人民医院签署了《医疗联合体托管协议》,双方将在科室建设、运营管理、人才建设、质量管理、成本控制、双向转诊等方面进行深入合作。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永和智控科技有限公司为阀门管件业务的产业发展平台,目前从事黄铜类有铅、无铅水/暖/燃气阀门和管件,少量紫铜、碳钢类卡压产品、TRV产品、分水器等流体控制设备及器材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民用建筑水暖、燃气系统。
公司主要依靠外销,主要销往欧美市场。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原则,采取自制为主、外购为辅的生产模式。公司对于客户要求个性化、技术难度大和利润率高的产品,以自制方式安排生产;同时,为更好满足客户的一站式采购需求,丰富产品种类,部分产品采取外购的方式获得。目前仍主要以ODM或OEM方式为国际著名水暖制造(销售)商提供产品和服务。
备注:因期权行权导致上表总股本(实收资本)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期末公司总股本310,061,570股存在差异。上表中的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309,579,970股计算。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22年5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2022年7月15日,公司授予56名激励对象的1,601.60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
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与欧文凯先生、向亮睿女士、普乐新能源科技(泰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乐泰兴”)签署了《关于普乐新能源科技(泰兴)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将以人民币3,122.4490万元认购普乐泰兴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122.4490万元,持有普乐泰兴51.00%股权。
2022年12月15日,公司与欧文凯先生、向亮睿女士、普乐泰兴就增资事宜项下的增资款缴付、资金支持、激励、远期发展、经营管理、债务方面达成了进一步的商议和决定,并签署了《关于普乐新能源科技(泰兴)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3年1月3日,普乐泰兴完成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取得普乐泰兴51.00%股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魏璞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3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9,419,229.42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6,707,580.78元,减去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0.00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7,288,351.36元。
鉴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中关于现金分红条件之一为: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因2022年度公司净利润为负,即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因此公司本报告期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公司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等因素,并结合目前股本结构状况、资本公积金情况,拟定2022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未分配利润将作为流动资金投入日常运营以及累计至以后年度进行利润分配。
在本次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本次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进行相应调整。转增金额不会超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实施时“资本公积一股本溢价” 的余额。
公司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满足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严格执行相关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7号)。
(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六)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全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6亿元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需要,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并购贷款、银行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3年全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6亿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8号)。
(八)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同意授权董事长或由其授权他人,根据订单周期及公司业务规模,开展额度不超过10,000万美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本项授权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9号)。
(九)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3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十)以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0号)。
(十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1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9,419,229.42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6,707,580.78元,减去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0.00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7,288,351.36元。
鉴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中关于现金分红条件之一为: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因2022年度公司净利润为负,即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因此公司本报告期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公司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等因素,并结合目前股本结构状况、资本公积金情况,拟定2022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未分配利润将作为流动资金投入日常运营以及累计至以后年度进行利润分配。
在本次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本次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进行相应调整。转增金额不会超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实施时“资本公积一股本溢价” 的余额。
公司已于2022年底新拓展了光伏电池产业,目前正在建设N型TOPCon电池项目1GW产能线,公司当前需对该项目投入较大的项目建设资金,且预计后续会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扩大产能并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在肿瘤精准放射治疗业务方面,公司计划持续改善旗下医院的诊疗环境,扩大医疗服务内容,将计划对部分医院进行装修改造,并增设相关大型精装放射治疗设备,预估将有较大的运营资金支出。公司阀门管件类业务还需持续拓展海外市场并新拓国内市场业务,继续进行技术和设备升级,对现有车间及生产线进行无人化、智能化改造,所需的运营资金未来可能进一步增长。
《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一2024年)》中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为: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4) 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或者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公司章程》同时还规定:“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鉴于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考虑到现阶段投资光伏电池产业所需的资金需求,以及肿瘤精准放射治疗业务、阀门管件业务未来可持续发展面临的较大资金支出,拟定了2022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且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公司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满足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严格执行相关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一2024年)》等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和发展情况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一2024年)》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全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6亿元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